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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书法特征 书法在我国艺术发展史上,是最早取得审美地位的艺术品种之一。当绘画还被人们认为是一种工匠制作时,书法已被人们认为是一种具有重要审美价值的艺术品。书法艺术是中国文化的象征之一。这里,对书法艺术的美学特征作一简单介绍。 1.书法是线条的艺术 线条,是书法艺术的基础。书法中的点、横、竖、撇、捺、提、折、钩等笔画,实质上都是形状各异的线条。用线条来塑造艺术形象,来反映客观事物的美,是书法艺术最主要的美学特征。 线条所以能够构成对客观事物美的反映,一是因为线条能够造成与客观事物中的各种美的形体基本相似的形体;二是因为线条能够模拟客观事物在作美的运动时的形态。 书法艺术的线条是一种造型的手段。汉字是象形文字,本身就具有用线条摹写自然物和各种现象的特点。虽然书法的线条不能像绘画那样对客观事物进行直接的真实而具体的描绘,但书法线条又确实能把一些客观事物的形象隐隐约约地显示在纸上。 书法艺术的线条更是一种运动的记录。书法艺术的线条具有轻重缓急、虚实浓淡、方圆曲直、刚柔变化的特点。这种在运动中形成的动态美,能反映客观事物的气势神态。梁武帝萧衍曾评论王羲之字是:“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这里所说的龙虎的形象,都是从动态中捕捉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