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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女大学生赴中纪委举报父亲包情妇 参与讨论 推荐 收藏
作者:北京1号 于 2006-06-18 08:42:12.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山东国土资源厅干部包养情妇 女儿两次进京举报

2006年06月18日 07:51:29  来源:广州日报

山东国土资源厅一纪检干部在自家楼下包养情妇 女儿根据党纪认为其应遭开除党籍处分

两次进京举报父亲包“二奶”

王静表示:“将来爸爸进了监狱,我会去监狱看他,因为他永远都是我的爸爸,但我不允许他在外边包‘二奶’。”

王静说:“我最了解爸爸的心理,他以前是个军人,作战参谋,最懂打心理战。他之所以把‘二奶’养在我们家楼下,他觉得‘最危险的地方才最安全’。”

山东省济南市某高校的女大学生王静,本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父亲王志华今年45岁,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干部,母亲杨锡莉与父亲同岁,在济南市第十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工作。但自从2005年6月13日至今,整整一年的时间,19岁的王静却两次只身进京举报父亲王志华包养“二奶”的情况,强烈要求党组织“清除这个党内败类”。小姑娘的举报引起中纪委的重视,并责成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调查此事。

暴露后父亲执意要离婚

2003年10月24日上午,王静的妈妈在与自家仅一楼之隔的15号楼里堵住了丈夫王志华及一个40多岁的女人,随即与丈夫发生争吵,和丈夫在一起的女人见此情景跑掉了。后来她了解到,那间房子是丈夫王志华刚通过中介公司租下的。

更可笑的是:此前丈夫王志华和那个女人一直住在他们家楼下的101室。两人在此一住就是6个多月,直至搬到15号楼才被妻子发现。2003年10月24日,被妻子发现自己的隐情后,王志华于当天晚上把家里的存折及妻子杨锡莉的工资卡拿走,此后,除几次回家拿衣服外,他再也没有回过家。

2004年2月16日,王志华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法院解除自己与杨锡莉的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了不影响当时正读高中女儿的学习,杨锡莉把这一切都咽到了肚子里。但纸包不住火,女儿还是知道了离婚的事实。2004年4月9日,法院判决:不准王志华与杨锡莉离婚。2004年11月1日,铁了心的王志华再次提起诉讼,强烈要求法院依法解除他与杨锡莉的婚姻关系。

杨锡莉也请求亲戚、朋友、王志华的战友帮忙做工作,但都不管用。为了让父亲迷途知返,王静到父亲的办公室劝说过几次,但都是不欢而散,有一次还动了刀子。

高考后进京举报父亲

在多次努力无效的情况下,王静抱着“宁毁爸爸的前途,不毁这个家”的思想开始了举报,先是到爸爸的单位反映,无效;再到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爸爸仍然没有得到处理。

2005年6月13日,高考刚一结束,王静就冒着酷暑到北京中纪委举报爸爸。2005年10月28日,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判决王志华、杨锡莉离婚。王志华还告诉女儿王静:“告到中纪委我也不怕,全山东都知道我包养李英(化名),谁也管不了我。”

2006年2月8日,春节长假刚过,怀着对爸爸的愤恨,已是大一学生的王静又一次来到中纪委举报。在举报材料中,王静写道:“强烈要求中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50条、第152条、第154条之规定,调查处理我爸爸,开除其党籍。”

据了解,现在王志华已经不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上班,而是调到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工作。5月31日,记者电话联系了王志华。王志华说,工作不是调动,是为了躲这场“风波”临时到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帮忙”,现在自己的关系、工资还是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记者告诉他想采访几个问题,王志华说,这是家庭隐私。但他对记者说,对于女儿两次到中纪委反映的问题,自己是冤枉的,为此,自己曾想到过自杀。

之后,记者又电话采访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组长柏贵生,柏贵生说自己已不分管这项工作,但柏贵生证实,王志华到临沂市工作和这件事没有直接关系。据悉,此事有关部门正在处理中。 (《法制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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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金海的第1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收藏
作者:胡金海 于 2006-06-20 09:17:17.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这件事情有点蹊跷。没有看到这个父亲有贪污腐败的事实。

  我感觉,媒体炒作这样的事情,缺乏道德,在坑害那个女孩子。

  夫妻间有没有感情,外界很难判断,要尊重当事人的意志。

  鼓动一个孩子去参与父母感情的事情,并用政治口号施加压力,不仅没大义,连小义也谈不上。

  父亲也许是会原谅孩子幼稚的,但这孩子能不能摆脱自己冲动留下的阴影很难说了。

  这是一个家庭的私事,那样多的网民去横插一杠,不应该!

  所谓的《XX早报》《XX日报》等媒体炒作这件事,有侵犯公民隐私的嫌疑,不符合法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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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金海 于 2006-06-20 09:55:13.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XX早报》《XX日报》等媒体:你们煞费苦心想寻找一个“大义灭亲”典型来炒作,是想提高你们的发行量吧?办报也要讲厚道!

  你们正在违反法制精神!你们把个人的感情隐私完全公开了,你们正在侵犯公民应该受到尊重的隐私权!

  你们还违反了家庭伦理的基本道德!你们正在树立一个小辈可以干涉长辈感情选择的典型,你们正在树立一个运用政治口号来强迫改变自己父亲感情选择的典型,你们还在树立一个运用社会舆论干涉私人感情的典型!

  在配偶选择问题上,无论社会、媒体、执法机关,还是子女、亲戚、网民等等,都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感情和意志,这是社会主义文明的基本准则!

  把整人、陷害、告密、黑暗、野蛮、幸灾乐祸、落井下石等一切同和谐社会背道而驰的东西都抛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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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金海 于 2006-06-20 10:06:51.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建议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XX早报》《XX日报》等媒体赔偿侵犯公民隐私权带来的精神损失!

  媒体用牺牲公民隐私权来获得自己的发行量,理应受到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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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金海的第4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收藏
作者:胡金海 于 2006-06-20 10:14:48.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所谓的媒体和记者:如果你们认为自己手中有正义,你们是在维护党的纪律。那你们自己直接向中纪委举报好了。为什么要躲在背后,鼓动一个孩子来做这样的事情?

  我看你们维护法纪是假,炒作版面、提高发行量是目的!媒体不能无耻的这个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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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金海 于 2006-06-20 10:33:34.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对那个女孩子我也要说几句:

  你做这件事,或许是为了你的母亲。但你未必完全懂得你的母亲!有些感情上的事情,用语言很难表达清楚的。你要全面理解你母亲的感情!

  你做这件事情,极大地伤害了你的父亲!但你父亲很坚强,没有走极端!我对这个当过军事干部的退伍军人具有的坚强意志表示尊敬。我相信,他将来也会原谅你的。其实,只要你说一句话,他就能完全谅解你。只要你说:“爸爸,过去的事情不说了;今后,我尊重你的选择!”作为女儿,你这样说,是完全应该的!

  希望你不要再被那些媒体记者利用,成为推销它们报纸的宣传员!希望你能像你父亲一样坚强,勇敢面对无论多么残酷的现实,坚强地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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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金海 于 2006-06-20 11:11:03.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思念小河网友说:“她父亲居然把“二奶”包养到她们家的楼下了,太肆无忌惮,太刺激她和她母亲了,完全将她和她母亲的尊严踩在脚底下了,简直是个老畜牲啦!谁能忍受得了?”

  ——从楼主报道的情况来看,并没有以上这些事实。报道的事实是:

  “2003年10月24日上午,王静的妈妈在与自家仅一楼之隔的15号楼里堵住了丈夫王志华及一个40多岁的女人,随即与丈夫发生争吵,和丈夫在一起的女人见此情景跑掉了。”

  ——这说明:这件“婚外恋”的对象,原是住在这个家庭附近,而且女方一旦发现丈夫同婚外女性有接触,就爆发了争吵,不存在长期受欺负情况。

  思念小河网友还说:“美国生活作风问题,发生在普通百姓身上,旁人是不管的,但发生在政府官员身上那要穷追不舍了。这是极有道理的。因为官员是要管理国家或国家一方的,胡作非为的人连自己都管束不了,又怎能管理好国家或国家的一方?”

  ——这是故意夸大了美国政治体制的优越性。克林顿这个第一家庭也曾经爆发国婚外恋(莱文斯基事件),互联网上公布了详细情况,结果呢?想要穷追不舍的特别检察官斯塔尔以及特别检察官制度都完蛋了,而克林顿总统职位未动,美国第一家庭没有破碎……

  不要动不动把个人和家庭问题上纲到国家问题或体制问题,是什么就是什么,刮风式的政治运动方式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还有什么“让他老死在大牢里算了”之类语言,都是草菅人命、极端主义情绪的反映!不要再进行煽动!

  好好的中国,好好的家庭,都可能被 你这样煽动而分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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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金海的第7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收藏
作者:胡金海 于 2006-06-22 14:01:38.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文革的时候,有不少青少年给父母贴过大字报。

  现在回头看一看,有几个不后悔的?

  我看了那个女儿“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比较偏激。那个刊头“树上绞个死人”,就有悖文明。

  网站做也做出来了,只好依靠舆论、法律等各种手段来进行继续的调解。

  希望这个父亲继续冷静处理,坚强地生活下去!

  社会可以通过这个事件,总结出很多积极的、有益的应对措施的。

  总的来说,互联网还属于一种社会成本最小的处理社会矛盾的方式。

  网络应该是自由的,但这种自由也是应该是有法律限度的。

  那个女儿的网站,通过法律程序,我想应该会被关闭的。

  法律如能成功关闭那个网站,可成为中国互联网纠纷法律调解的一个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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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金海的第8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收藏
作者:胡金海 于 2006-06-22 17:42:54.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就像天要下雨一样,谁酿的苦酒,谁自己喝。

  天下乱不了,人间是非也混淆不了!

  别人要搞臭一个人很难,自己要搞臭自己,却是很容易的!

  社会需要总结的,是运用互联网处理各种矛盾的经验和教训……

  不管家庭演出什么悲剧,最终社会总是要在喜剧中谢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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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金海的第9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胡金海 于 2006-06-22 18:43:27.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我认为,这是一个孩子运用互联网和“上访”来表达对家长不满的个案。

  孩子有用互联网说话和上访的权利,但也必须真正懂得自己的义务!

  这个义务,包括法律上的、道德上的。

  不能用利用政治口号或借助一种社会思潮对家长搞“残酷斗争、无情打击”。

  不管她现在是不是想得通,社会法律和社会道德会让她最终明白过来的!

  我看了她做的一些网页,走极端了!其实是她自己剥夺了自己的网络发言权。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希望她尽早回头,用实事求是的态度调整好同各方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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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金海的第10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胡金海 于 2006-06-22 19:05:23.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建议有关部门,通过法律手段,封闭这个网站。因为这个网站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封闭这个网站可以教育一批人,不要对互联网存有错觉。

  当然,这件网站再存在几天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人们通过这个事件,可以对互联网和上访等进行更多的反思。

  相信未来只有一个结果:光荣一定战胜耻辱;光明一定战胜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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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想什么,上网做什么。

网上留什么,人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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