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感:什么是诗
胡金海
刚才看到一个学员留言,要我每天写一首诗。诗还受欢迎吗?今天早上我在互联网上看到一场有关诗的争论。九月三十日,北京有一群诗人,发起了一个“保卫诗歌”的诗歌朗诵会,朗诵会进行到一半,有人搞裸体朗诵的“行为艺术”,结果朗诵会当场被场地出租方的保卫人员驱散了。诗歌没有保卫成,连朗诵会也被保卫人员驱散,很有讽刺意味。
我在想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是诗?
我认为,诗是一个人用诗来抒发自己内心感情的一种文学形式。
首先,诗不应被当做商品,而应该当做诗的创作者自己的精神享受品。有了这样的思想准备,就不会计较诗有多少读者,可以拿多少稿费等问题,想写就写,不想写就不写。不会有什么“危机”“保卫”等问题的困扰,更不必要为自己的诗找不到读者而去自杀。当然,有些诗写出来,不仅是创作者自己享受了精神的愉悦,也给别人带来了精神的愉悦。这是自然形成的,不是强加给别人的。至于要读者掏钱来买自己的诗,这完全是写诗以外的事,这跟市场操作有关。没有哪个诗人是为了发财而去写诗的。
其次,诗的创作者应该认识和掌握一些诗形式的基本概念。世界上任何内容都不能脱离形式存在。说到诗的形式,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看法,很难统一。有人嘲笑现代诗人,说他们是把任意一段文字加上几个回车键就当做诗的人。这批评击中了有些现代诗形式上随意性的弱点。我认为:可以拿歌曲形式来对诗的形式做个说明。歌曲或音乐的最小单位叫做“音乐动机”,只要有一个高低音的变化或强弱音的变化,就可以叫做音乐的动机。不能把一个没有变化的音叫做音乐动机。那么,诗的动机也应该至少有两个字。现在有的现代诗只有一个字,这就太少了,这样连诗歌的动机也不能看到,怎么叫诗呢?这只能算识字、测字行为,不能称为诗。音乐把两个以上的音乐动机称为乐句,诗句至少也应有两个以上诗的动机。音乐把两个以上的乐句称为乐段,我想,诗的段落至少也应该有两个以上的诗句。音乐的曲式有一段式、两段式、三段式、回旋曲式、变奏曲式、奏鸣曲式等,诗歌也可以有多样不同的段式组成,可以有一段式或多段式。但至少应是一段式。不能把一句诗称为一段诗或一首诗。我想,写诗至少应该有这样一些最基本的形式概念。
再次,我认为诗由于要读出声音来欣赏,文字的排列就应该有点节奏感。当然节奏感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中国文字是一字一音。用中国字写诗,很容易把节奏排列得整齐。不同的人对节奏有不同的感觉。从音乐演唱的换气规律来看,五个音节、七个音节排列起来,比较容易形成统一的节奏感,中国的快板、快书等民间曲艺,以及古今中外很多歌曲,都体现了这样的规律。我国从唐诗开始,就形成了七言句、五言句顺口的习惯。在没有特别理由情况下,顺手运用这些读音规律没有什么害处。当然,如果感到内容需要非打破这规律不可,也可打破。
最后,我认为诗应该押普通话的韵。方言是自然形成的,中国古代没有考察普通话的机制,为统一全国语言的读音,古代朝廷定期发布具有法律性质的韵书,考试中通过检验诗词写作的平仄和押韵水平,来检验一个人对全国统一语言掌握的熟练程度。我们今天对人的普通话考察已经十分自然进入生活中,不需要在写诗中去考察一个人的读音水平。如果格律诗还要讲一点平仄,完全是为了朗诵的时候可以适应声调变化的需要。其实今天一个朗诵技巧高超的演员,对于连续几个平声或连续几个仄声的朗诵都能表现得很妥贴。对于写格律诗平仄的讲究,只是一种对古典文化兴趣程度的表示了。我认为,可以把押韵,作为划分今天中国诗歌和散文形式区别的最后界限。中国文字的特点是同义词、近义词特别多,同样的内容可用很多种不同语词表达,在写诗时,押韵能考察一个人掌握中国语词水平的高低。有人为押韵,句子变得很不自然,有人却在句子很流畅自然的条件下,依然能很好保持整首诗歌的押韵。在正式出版媒体上的歌曲、戏曲唱词、快板快书等曲艺节目……都做到了押韵。所以,我认为,今天写诗唯一必须遵守的规则就是押韵。